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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10:09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拟订本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落实工作;组织拟订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本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和利用;协调推动本区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4、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5、负责组织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促进高端旅游、文化旅游、新型乡村旅游发展;协调、指导全区假日旅游、一日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本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8、负责全区住宿业和A级旅游景区管理工作;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规范本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行社在本区内设立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登记工作。

    9、负责本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与援助工作;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0、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本区旅游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一个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02.8143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0.9934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2099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700.6366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他收入0.3567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00.538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1490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70%;项目支出 753.3894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3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75896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43.918556万元,减幅2.52%,本年支出减少44.039268万元,减幅2.5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538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974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83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6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67.8571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0974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09743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港澳台侨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6.1974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19743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用于安排2018年北京龙舟交流赛服务组织。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用于安排《朝阳区地名志》编纂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51.9839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7.563900万元,增长104.2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78.6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00000万元,增长5.64%。 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3.363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3639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61.600000万元, 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61.600000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61.6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61.600000持平。主要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467.8571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53.852827万元,下降19.42%。其中: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67.8571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53.852827万元,下降19.42%。主要用于安排旅游环境秩序建设项目。减少主要原因:调整旅游环境秩序建设项目预算实施主体。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47.14903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16485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90000万元减 少3.52514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990000万元减少0.99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1648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2.5351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1648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2.53514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5495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04397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04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04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42.217456万元,其中:汽车3辆,86.71555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9个,决算金额177.3579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旅游行业行政管理任务或旅游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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